2005年12月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教人拉提琴 要识法律“谱”
混乱的文化培训市场呼唤法律监管
本报记者 李稹

  日前,本报接到了杭州一位家长的投诉,她说自己为女儿学钢琴交纳了高额学费,效果却差强人意,经人介绍换了个老师,才知道原来的老师是个“三脚猫”,“学费高,教学质量差,这不是误人子弟吗?”
  夜晚尤其是周末,杭城里穿梭着背着画版、提着乐器的小伢儿,他们或是拥有艺术梦想,或是肩负着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愿。文化培训市场也因此一片闹猛。但记者采访中发现,市场的浮躁发展却与文化艺术的气质背道而驰。在杭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,一位参加小提琴培训的学生告诉记者,她马上要参加八级考试,“最近就啃一首曲子,挺枯燥的。”记者问她这样能否学到音乐精髓,这小女孩很是不屑地说:“老师都是这样教的,考级通过就大功告成了。”
  除了考生培训的急功近利,记者还发现培训市场师资良莠不齐,不少琴行私办培训班,家教式辅导也非常普遍。而在相关部门记者也了解到,这些私人培训班往往没有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许可,属非法办学。
  记者来到浙江省文化厅考级办公室咨询相关市场的监管情况。“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,我们对如何规范文艺培训市场自己也没有谱。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目前教育、文化部门对文化艺术类培训缺乏执法依据,还无法将文艺培训市场纳入其管理范畴。
  记者从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,“我们已向人大和法制部门反映,呼吁尽快出台文体艺术培训管理办法,对文体艺术培训的项目、教材、收费及指导教师的资质等方面的要求和处罚规则在法规上予以明确,使教育、文化等部门在行使管理职能时有法可依。”